危險廢物焚燒系統
處置設施
1t/h和2.4t/h回轉窯焚燒系統各一套。
處理能力
危險廢物22400噸/年。
煙氣排放標準
《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484-2001)。
主體工藝
回轉窯+二燃室+余熱鍋爐+急冷塔+反應塔+布袋除塵+洗滌塔,煙氣排放進行在線監控。
工藝指標
二燃室出口溫度大于1100℃。
污水處理設施
處置設施
一套15m3/h物化+生化廢水處理裝置。
處理工藝
調節池+物化處理+水解酸化/接觸氧化/絮凝沉淀+砂濾/活性碳過濾。
排放標準
出水滿足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》(GB8978-1996)三級排放標準。
穩定化固化處理設施
處理工藝
固化/穩定化處理+養護。
安全填埋場
規模
安全填埋場規模為12.6萬立方米。
工藝特點
填埋場防滲結構采用國際先進的雙襯層防滲膜結構+粘土形式,并配備先進的填埋場滲漏在線監控系統。